分管范围:全面负责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工作。
分管范围: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管范围:法规与执法监察科、测绘科,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分管范围: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
分管范围:驻局纪检监察组。
分管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业务,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
分管范围:协助纪红梅同志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郑永峰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