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矿山年度治理计划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8:3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信息公示制度,采矿权人应当每年将年度治理计划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