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完成首例配套公建移交

来源: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1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配套公建”)建设与移交管理,确保配套公建按规划建设、及时移交、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效能,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方案》,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的移交管理。

  7月16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连顺带领规划核实小组成员,联合城郊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委社工部、市民政局,赴盛景兰庭项目现场开展配套公建联合核验移交工作。本次移交系我市首例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多部门协同完成的配套公建移交。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规划审批方案及“多测合一”竣工测量报告,对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公共厕所、业主议事用房的建设位置与面积开展了逐项核验,各项配套设施均符合规划建设标准并达到交付条件,各部门现场共同签署《移交确认表》,完成移交手续。

  本次配套公建联合移交,进一步规范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建核实移交流程与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了配套公建闭环监管体系,从源头保障公共配套用房的公益属性,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是落实城市规划、保障居民公共权益、完善基层民生服务的重要民生举措,为后续新建项目配套公建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样本。对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治理格局、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具有长远示范意义。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