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26〕22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张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6年6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
张英同志任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主任,试用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免去其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云鹏同志任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
徐坤同志任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
免去李春波同志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主任职务。
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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