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公示“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6:2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持续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面,根据《兴安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兴署发〔2026〕2号)工作要求,我局经仔细核查本部门相关工作,不涉及以上内容。

  2026年6月22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