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2 15:14
兴自然资党发〔2026〕11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张鸽同志任职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6年3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
张鸽同志任盟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
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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