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26〕10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裴庆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6年2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裴庆良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测绘科科长;
宋莹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科长;
焦陆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试用期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6年3月13日
兴自然资党发〔2026〕10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裴庆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6年2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裴庆良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测绘科科长;
宋莹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科长;
焦陆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试用期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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