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5年9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
张子君同志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科科长,免其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职务;免王怡梅同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科科长职务;
乌日罕同志任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试用期自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免其测绘科副科长职务;
免吴仁杰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高学英同志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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