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关于内蒙古汇洲房屋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6:0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我局对内蒙古汇洲房屋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单位的基本信息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原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爱国办事处兴安军分区东营区家属院3#、4#之间商业,拟变更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爱国街盛苑小区A14商业楼5室二楼西2号屋。公示时间为:2025731日至20258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安盟地矿大楼

  监督电话:0482-8227980

  公示期后如无异议或其它问题,请以上资质单位凭单位法人账号登录自治区“蒙速办”APP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自2024年12月25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电话:0482-8225197

  附件:蒙速办查询测绘资质证书操作指南.pdf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