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6年6月7日,乌兰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同时颁发了首批7本不动产权证书,成为全区各盟市所在地首家发证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实现了土地、房产等分散登记的统一整合,标志着我盟不动产登记从分散管理迈向统一管理的历史性跨越。
首本“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
2017年6月,作为全区农牧区房地一体登记试点地区,乌兰浩特市完成了辖区内4个镇、1个现代农业园区、58个行政嘎查村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及修补测工作,并全部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标志着本地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实现了农村土地权益从“分散管理”向“统一登记”的跨越,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制度保障。
首本农垦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6月14日,首本农垦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成功颁发,权利人为兴安盟国营公主陵牧场,标志着我市农垦地管理正式迈入统一登记的新阶段。该证书详细记录了权利人、不动产单元号、承包期限、坐落位置、面积等核心信息,为农垦地权属保护提供了法律凭证。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兴安盟农垦被同时确定为全国农垦系统土地资源资产化的示范点和内蒙古自治区农垦用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综合示范点。我盟统筹考虑农牧场经济条件、农垦改革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试点先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选取10个国营农牧场中两个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公主陵牧场和呼和马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首本农垦地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是我盟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里程碑。通过统一登记,不仅明晰了产权、保障了农民权益,更激活了土地资源潜力,为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首本“跨国办”不动产权证书
2019年1月,科右中旗成功办理首笔“跨国”业务,为远在国外工作生活的白先生以“远程视频委托”的形式,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成为全盟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模式的重大突破。这本证书发放,标志着我盟打破地域局限,实现业务办理从传统模式向网络化便捷模式的跨越尝试,开启了政务服务创新发展的新篇章,为后续相关业务开展提供范例与经验,助力跨区域办理迈向新高度。
首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2020年5月15日,科右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权利人发放了兴安盟第一本记载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李先生有幸成为了我盟林权类不动产证的首位领取者。回顾当日,李先生高兴地说:“这回我的权益有保障了,拿到这个不动产证我就放心了”。翻开这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里面明确登记了权利人、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并配有详尽的四至界线和主要树种的情况。在证书所附宗地图中,还有粗线条明确标注林场准确的范围。第一本林权不动产产权证书的颁发,是我盟林权改革工作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本地区在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上迈出了坚实一步,也为绿色资源释放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首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2022年6月8日,科右前旗居民李女士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兴安盟颁发的第一份居住权登记证明。李女士帮儿子购置了一套商品住房,并为其儿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李女士在听闻《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后,为保障老有所居,为自己申请居住权登记。在办理了居住权登记的同时,因国家关于居住权登记收费标准还未有明确规定,所以科右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李女士暂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通俗来讲,“居住权”就是房主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赋予任意他人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利,直至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不仅能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有效化解家庭矛盾、解决住房纠纷,也能充分保障所有权人对房屋的自由支配,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效用。
首本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5月4日,突泉县水泉镇胜久村农民集体领取了兴安盟首本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的开展,厘清了我盟不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以及集体与国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限,完善了每宗集体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及地类等登记内容,更新了全盟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进行对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为我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及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奠定夯实基础,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土地权益。
首本“跨省办”不动产权证书
2024年10月30日,家住乌兰浩特市的王先生致电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名下位于海口市的房屋办理交易过户事宜。随后,乌兰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跨省通办”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来到王先生家中现场指导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成功办理海口市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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