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梁艳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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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自然资党发〔202421 

  

盟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4年4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 

梁艳春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免去其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副主任职务; 

曲贵国同志任盟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副主任; 

邱竹明同志任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胡日查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英同志任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力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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