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李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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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自然资党发〔 202 3〕1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李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鑫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试用期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吴仁杰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职务;

王春武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免去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建国同志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任免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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