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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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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六项措施全面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明确交通道路沿线、旅游区景(点)、电力、水利、能源、矿山等区域相关部门的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传递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中。开展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趋势预测,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对本辖区内的地灾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特别是针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将信息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布。更新群测群防员各盟市自然资源局明确专人负责,实时向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更新辖区内群测群防数据信息。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随机电话抽查并记录,按月报厅勘查处。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迅速上报。六是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要在71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自查工作报告及汛期24小时值班表并完成更新群测群防相关数据信息。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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