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新传达并做讲话,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
会上,张瑞新强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文要原原本本地学、全面系统地学、深入持久地学、联系实际地学,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提高局党员干部执政能力、为民意识,促进该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张瑞新局长要求,一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确保国土资源各项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权益。二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抓紧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健全完善征地争议协调裁决机制。三是要加强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建设一支依法行政、执法严明、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增强公民依法依规保护和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深刻领会这一贯通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伟大工程,具有总结历史、指导实现、启迪未来的重要论断,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张瑞新要求以党支部集体组织学习的形式,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每位党员和干部职工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二是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党建和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