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4年4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
梁艳春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免去其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副主任职务;
曲贵国同志任盟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副主任;
邱竹明同志任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胡日查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张 英同志任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苗 力同志任盟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