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对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占明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和全面负责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工作。
张科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政务、财务、资产、组织人事、纪检、科技发展、综合改革、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测绘科、信息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
郑永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方面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盟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
陈文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调查监测评价、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盟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调查规划院和农垦分局。
孙 伟 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找矿办和盟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
王金桩 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有偿使用、市场调控、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用地预审、耕地保护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土地整治中心和盟开发区分局。
白剑琼 副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执法监察、督察、信访、生态修复、矿业遗迹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规与执法监察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执法监察支队和储备交易中心(地环分院)。
丁宏奭 党组成员,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和全面负责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