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 我局拟对《内蒙古建伟矿业有限公司阿尔本格勒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扎赉特旗神山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居力很鑫磊采石厂建筑用英安玢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0482-8213412
附件:1.《内蒙古建伟矿业有限公司阿尔本格勒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电子版
2.《扎赉特旗神山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居力很鑫磊采石厂建筑用英安玢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