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加快推动我盟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鼓励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提供勘查区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提供勘查区块建议促进战略性矿产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2号)精神,结合我盟矿产资源禀赋实际制定。我局热忱欢迎并鼓励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提交勘查区块建议。
二、建议矿种不限于战略性矿产,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市场前景和资源潜力的矿种均可纳入建议范围。重点鼓励提供非金属矿产(如萤石、高岭土、叶蜡石、石灰岩、硅石等)的勘查区块建议,同时兼顾金属矿产及其他优势矿产。建议内容应立足兴安盟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提供具有找矿潜力和工作基础的区块信息,并可附带相应的地质资料、技术依据及初步勘查设想。
三、建议方式灵活便捷,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途径向我局提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xamzhaokuang@163.com
通讯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6-1号兴安盟自然资源局403办公室
四、本通知长期有效,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我局将及时对收到的建议进行汇总、审核,并按程序予以研究或向上级推荐。
请各有关单位抢抓政策机遇,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技术特长,共同为我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附件:出让区块建议表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张云鹏,联系方式:0482-8227932)
附件下载:出让区块建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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