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填报部门: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填报日期:2026年3月12日
| 第一部分:总体检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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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类型 |
计划检查 对象数量 |
主要涉及领域 /行业 |
检查方式 |
预期完成时间 |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矿山企业20家 |
矿山企业 |
采取内业资料查阅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
2026年9月 |
|
| 矿山开采情况检查 |
15 |
矿山领域 |
实地检查 |
2026年12月 |
|
| 第二部分:月度/季度检查计划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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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段 |
计划检查 对象数量 |
检查主题/项目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要 内容 |
责任部门(处室) |
| 第一季度(1-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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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季度(4-6月) |
5 |
矿山开采情况检查 |
矿山 |
开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 保护监督科 |
| 第三季度(7-9月) |
矿山企业20家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3、年度治理计划编制与公开情况。4、矿山复垦修复实施情况。 |
生态修复科(每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此项工作检查通知) |
| 5 |
矿山开采情况检查 |
矿山 |
开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 保护监督科 |
|
| 第四季度(10-12月) |
5 |
矿山开采情况检查 |
矿山 |
开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 保护监督科 |
| 第三部分: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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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段 |
牵头部门 |
联合参与部门 |
计划检查对象数量 |
检查对象 范围 |
检查主要内容 |
| 6-8月 |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书店、文化用品店 |
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的地图质量检查;是否依法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对各类地图出版物的专项检查;是否有审图号,地图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危害国家利益行为;登记事项检查。 |
| 6-10月 |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兴安盟林草局、兴安盟市场局、兴安盟盟矿山安全监管、兴安盟盟工信局 |
1 |
国家级绿色矿山和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
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检查、对采矿权人的行政检查、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草原的行政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安全许可证照手续检查,国家规定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装置和技术检查;选矿工艺、装置和技术检查。 |
填报人: 王晓婷 联系电话:0482-8227935
附 件 2
2026年度行政检查标准
填报部门: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填 报 日 期 :2026年3月12日
| 序号 |
检查类型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 1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3、年度治理计划编制与公开情况。4、矿山复垦修复实施情况。 |
矿山企业是否按检查内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 2 |
矿山开采情况检查 |
开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
| 3 |
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证照手续、安全生产情况、土地复垦情况、环境污染等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2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按照新标准全面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54号)等有关要求。 |
联 系 人 :王晓婷 联 系 电 话 :0482-822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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