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盟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管理,依据《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全盟测绘质量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兴自然资字〔2025〕35号)安排,2025年8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盟2025年度测绘质量及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的结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2025年度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共计抽取8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其中,乌兰浩特市1家、科右前旗2家、扎赉特旗2家、科右中旗3家。监督检查的内容为测绘资质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测绘安全生产、地理信息安全情况及测绘成果质量等内容。测绘资质符合性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按照《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检查主要对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完备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测绘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对测绘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外业项目驻地安全、外业交通安全、安全装备配置、办公室、档案室等室内安全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对测绘资质单位在地理信息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措施进行检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在资质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已完成测绘项目中随机抽取一个测绘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为“批合格”或“批不合格”。
二、监督检查结果
(一)测绘资质符合性检查。现场检查资质单位8家,检查人员均在现场出具检查意见并反馈资质单位。
(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对8家测绘资质单位8个测绘项目开展了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8个测绘项目成果质量为批合格。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测绘资质符合性检查。个别测绘资质单位营业执照与测绘资质证书注册地址不一致;个别测绘资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个别资质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密电脑数据接口未有效管理。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检查。测绘资质单位普遍存在质量管理职责不到位,测绘成果未执行两级检查和未编制最终检查报告,未进行用户意见征集,未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未建立测绘规范、规程、标准使用目录;测绘资质单位普遍存在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合同和技术设计书评审工作,未进行项目实施前人员技术培训,缺少生产过程检查记录。个别测绘资质单位工作中未执行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缺少专职质检机构人员任命文件,未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三)测绘安全生产检查。个别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无野外用车记录,培训流于形式,外业作业时未穿戴反光背心。
(四)地理信息保密检查。个别测绘资质单位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执行不规范,涉密电脑未张贴涉密标识,保密室(档案室)缺少监控保密措施。
(五)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生产工艺流程与项目实际作业过程不符,未按项目实际编写,生搬硬套;个别项目文档资料技术指标设置不合理,未明确精度指标,专业技术设计书缺少对引用资料的分析;技术总结未按规范要求编写,无法反应测绘成果的生产过程;测绘资质单位人员普遍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学习不够,未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生产,个别项目的技术设计中引用过期的标准、规范,具体项目使用何种规范分不清楚;测绘资质单位普遍存在“两级检查”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无“两级检查”记录和未编制最终检查报告;个别项目中图件成果的图外整饰未按规范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整改意见的单位自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向所在旗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所在旗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期间停止受理晋升测绘资质等级或者新增专业范围等业务,并列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如经复查依然不合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是积极整改。各旗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各资质单位也要引以为戒,对照测绘资质单位检查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各测绘资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保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社会责任,遵守市场规则。
二是加强监管。各旗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通过本次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的动态监管,规范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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