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兴安盟文冠生物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审查,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