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直属机关工作要求,11月12日上午9时,乌兰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会议在兴安盟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厅召开,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选举新一届人民代表。
会议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旭同志主持,会上宣读了《乌兰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宣布监票人、计票人,全体选民仔细听取投票方法和相关要求并认真投票选举,监票人现场检查并加封票箱。
现场庄重严肃,全体选民依次投下自己庄严而神圣的选票,投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一名选民,履行好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