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137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4〕179号)精神,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提高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效率,按照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结合我盟实际情况,2020年度对辖区内57宗地履行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工作,并为用地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