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执行的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距今已近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 /T18508-2014)规定“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我市城镇基准地价须及时进行更新。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完善,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为保证地价水平的现势性和成果应用的正确性,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管理,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266号)的文件要求,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于7月2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采购询价会。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及乌市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要求开展此次询价。
我局成立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采购领导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荣、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德权和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凤鸣、行政办公室主任郭文静、所有者权益股股长包金柱、财务与资金运营股朱志强等人组成。此次询价会议由采购询价组成员和竞价投标单位共同参加。
会议由高德权副局长主持,高局长首先介绍了此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按照会议议程由三家竞价公司现场提交报价资料,经过采购领导小组审查投标单位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技术人员水平和专业设备配置条件、信用记录、工作业绩等项标准,结合各公司报价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了内蒙古申科国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最低报价成为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