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跨域通办”,加强盟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协同性与联动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来回跑”等问题。近日,在自然资源厅有关领导的见证下,兴安盟自然资源局与通辽、赤峰、锡盟、呼盟、满洲里、二连浩特自然资源局签订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域通办”协议。此举标志着我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深入推进、落实落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东部盟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运用地理相邻、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的优势,依托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的技术保障,采取“异地收件、属地审核、协同联动”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的新模式,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异地受理窗口审验必收要件后,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属地线上审核登记信息并完成登簿工作,系统内即时生成电子证照。
下一步,兴安盟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持续以“便民利企”为目标,扩大“跨域通办”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不断强化交流合作、优化服务举措,推动更多惠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