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构建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承担兴安盟范围内盟级地理信息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转换;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评价评估、确权登记、登记代理、生态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等相关技术业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可研起草工作;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承担国情监测、卫星遥感、航空摄影测量、应急测绘、区域地图编制、测量标志建设和维护等相关测绘工作;承担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和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维护、数据生产更新及分析共享工作;承担国土空同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评估修改、监测预警、技术培训及指导、成果审查、备案及分析、汇总等技术业务工作;承担工程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咨询、监理等工作;承担盟内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写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及技术应用与推广;承担盟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工作的主线,贯穿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估代理、生态修复、资产编制、规划编制评估、卫星遥感测绘科学技术推广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