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了全盟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查清了土地利用现状,汇总了我盟各地类面积,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全盟耕地2307.51万亩。其中:水田131.20万亩,水浇地869.23万亩,旱地1307.08万亩。
2、园地。全盟园地6.82万亩。其中:果园6.40万亩,其他园地0.42万亩。
3、林地。全盟林地2569.5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813.04万亩,灌木林地579.19 万亩,其他林地177.33万亩。
4、草地。全盟草地2660.1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562.16万亩,人工牧草地2.54万亩,其他草地95.40万亩。
5、湿地。全盟湿地254.86万亩。其中:森林沼泽24.67万亩,灌丛沼泽5.90万亩,沼泽草地178.83万亩,内陆滩涂44.82万亩,沼泽地0.65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9.23万亩。其中:城市7.44万亩,建制镇21.41万亩,村庄121.66万亩,采矿用地14.85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7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盟交通运输用地85.7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53万亩,公路用地23.07万亩,机场用地0.75万亩,农村道路58.42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盟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11万亩。其中:水工建筑用地2.98万亩,河流水面43.12万亩,湖泊水面5.83万亩,水库水面32.18万亩,坑塘水面17.35万亩,沟渠7.65万亩。
下一步,我盟继续总结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验,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