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绘资质单位:
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感谢您对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规范、测绘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行业需求,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定位,优化完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不断丰富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大幅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强化科技创新,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促进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产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测绘市场秩序,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六个工程”,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要素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现倡议如下:
一、自觉践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测绘工作。
二、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坚决抵制有关部门和个人指定的业务或给予的特殊便利。
三、主动汇交测绘成果。主动及时按要求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成果录入到“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实现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量。
四、严控测绘成果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进行测绘作业,承诺所交付的成果是合格产品。
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规范使用保管领取的涉密测绘成果,严防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流失,提升地理信息安全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六、切实增强版图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完整,规范生产和使用地图产品。
七、认真保护测量标志。规范使用测量标志,主动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八、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参与测绘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应用水平。
九、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等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是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的基础性工作,规范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也是测绘资质单位生存发展壮大的前提。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行动起来,遵规守纪,诚实守信,继续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以上倡议,也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0482-8225197。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