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23〕9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2022年度实绩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考核工作的精神,根据《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对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兴自然资字〔2020〕78号),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工作实绩进行了全面考核,同时结合了盟局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监控评价结果,以及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五大起底、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等重点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已于2023年3月2日经盟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通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
依据盟局各科室各相关单位监控评价、考核组评价、亮点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比例加权得分,2022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是: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良好等次的领导班子:
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突泉县自然资源局、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
二、领导干部
(一)优秀等次领导干部(17名)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吴建荣、李晨
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赵晓晨、王宾儒
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史连福、刘凤萍、陈志民、刘景宝
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卢筱明、许久儒
突泉县自然资源局:牛占军、张杰、李福顺
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代永生、王德、白泉喜、斯日古楞
(二)不定等次人员(3名)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张连顺
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袁国军
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包福泉
(三)其他人员均为称职(合格)等次。
三、评优奖励
经盟局党组研究,对2022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对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予以奖励,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此通报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