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李鑫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鑫同志不再担任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