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23〕1号
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李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鑫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试用期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吴仁杰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职务;
王春武同志任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免去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建国同志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任免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