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兴通煤矿和哈尔诺尔煤炭勘探项目中间100米夹缝区域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通煤矿和哈尔诺尔煤炭勘探项目中间100米夹缝区域探矿权
协议出让受让人:内蒙古兴通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出让期限:5年
拐点2000坐标:
拐点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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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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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拐点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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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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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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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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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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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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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104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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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9575.2667
|
119.738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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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33248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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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104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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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9575.6579
|
119.7287288
|
45.5863803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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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91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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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9575.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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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276114
|
45.5868195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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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14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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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8830.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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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3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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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44830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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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19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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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8743.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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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38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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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44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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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面积:0.1029平方公里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勘查矿种:煤
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态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前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20日止(10个工作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8号
联系电话:0482-8227932 传 真:0482-8214446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