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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2-01-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政务工作与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门户网站各类专栏34个。2021年度在门户网站及盟行署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271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18条;盟行署网站共发布信息153条。各类信息占比如下图。


2021年度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转发政策解读信息1条。发布公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人均是自然人;申请内容为宜农土地开发等事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有7理申请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1结果维持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加强网站科学管理,重点提升解读回应;开设互动专栏,畅通了各类咨询办事渠道;及时掌握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网上办”服务态度。我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共计28项,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办理地点等信息,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保障。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努力提高信息质量。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83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解读效果质量还需提升。

2022年,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通过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培训和检查,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努力推广图解、流程、问答、新闻发布会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国土空间、矿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和栏目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好地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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