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月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我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主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二是安排两名专业人员从事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网站维护技术支撑力量,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归集渠道。三是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分工合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信息中心为网上公开的实施部门,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岗位职责。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我局编制出台了《兴安盟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兴安盟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并将继续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根据网站栏目改版情况和部、省、市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新。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兴安盟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我局在进行门户网站建设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申请栏目,并指派专人维护,每天定期查阅受理情况,及时转给相关部门组织答复。另外,市民也可以直接到我局办公室申请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和形式都作了很大改进。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建设,增加了许多政务公开栏目,拓宽了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年内主动公开了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办事结果、土地交易、违法案件查处等各类政务信息。
1、工作动态类信息260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局最新动态、旗县市局工作动态、直属单位工作动态等;
2、业务管理类信息130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交易结果、矿业权招拍挂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
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6余条,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
4、机构职能类800余条。包括土地出让结果,采矿权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我们建成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强化了网上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
2、其他渠道。人事招聘、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重大的违法案件查处结果、重大活动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目前,收到公开申请一件,已予以回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网站咨询28起,全部予以及时答复;各部门受理现场咨询36起,全部现场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应诉行政复议案件1件,正受理中。
六、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本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而且对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分不清什么是应该公开的什么是不能公开的,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领悟文件精神。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有待加快。表现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对市民提出的一些问题答复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资料的归集、审核机制还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