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土资发〔2012〕137号
兴安盟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盟行署信息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兴署办发[2012]25号)精神,现将盟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紧紧围绕盟委、盟行署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和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盟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和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盟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等载体建设,确保重大事件、重要决策及时公开。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大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科室、部门责令限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类别。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旗2011年度及历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图片信息、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方面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门户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兴安盟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查询和检索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领导之窗、政府文件、机构设置、部门动态统计数据等栏目,公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全盟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文件87篇。
2、其他公开方式。利用“土地日”等专题活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涉及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内容深入不够全面,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的时效性,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完善和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服务功能。三是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查询机制,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 公开 年度报告
兴安盟国土资源局 2012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