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内自然资规〔2019〕3号)、《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8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具有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或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通过邮箱或邮寄方式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一、公告期限: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
二、地点: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三、联系人:李鑫 电话:0482-8213412
邮箱:xamkjxf@163.com
邮寄地址:兴安盟自然资源局413室
四、申请单位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明;
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公告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