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桃合木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项目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桃合木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总面积2.0058公顷,其中水浇地1.8850公顷、旱地0.1208公顷。
二、桃合木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界址点坐标(坐标系统:CGCS2000)见附件。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四、该临时用地用于桃合木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项目的临时生活区、加工区、表土堆放区、搅拌站。
五、应按规定缴纳复垦保证金和耕地占用税。
六、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
七、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恢复为农用地;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于符合条件的鼓励复垦为耕地。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