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在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牧森养殖场内,借平整设施用地之机违法采矿。(兴自然资罚字〔2022-1-4〕号 |
韩*** |
2022年9月,韩***在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牧森养殖场内,借平整设施用地之机违法采矿外运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处以:
1、没收韩***违法采矿矿产品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玖仟捌佰叁拾肆元整(¥59834.00元)。
2、并处违法所得50%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壹拾柒元整 (¥299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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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兴安盟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