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工建设D3商业楼 (兴自然资立字〔2022〕—2—6号) |
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先行开工建设***商居五期D3商业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1、对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商居五期D3商业楼违法部分处以建设工程造价7%罚款计算方式为;
违法面积103㎡×2层×工程造价1040元/㎡×7%=14996.8元(壹万肆仟玖佰玖拾陆元捌角)
2、责令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缴纳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兴安盟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