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大勇通报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
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大勇
(2017年10月25日)
各位新闻界和媒体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值此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之际,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喜庆的日子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真诚感谢各位新闻界和媒体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也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的基础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由国务院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调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从2013年到2015年,历时三年时间,首次全面准确系统地摸清了我区地理国情家底。
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区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此次地理国情普查充分利用测绘的先进技术、数据资源和人才优势,累计投入人员1000多人,在自治区有关厅局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普查成果为我区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依据。
我区地理国情普查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采用分辨率优于1米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结合基础测绘成果数据,收集国土、住建、民政、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多行业专题数据,获取了12个一级类、55个二级类、131个三级类、93万个地理国情要素、904万个地表覆盖图斑构成的高精度、全覆盖的海量地理国情数据。同时,以我国资源三号高分辨率测绘卫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对普查数据进行了统一时点核准。普查成果经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验收,成果优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今天正式发布普查公报。
下面我简要介绍普查发布的主要数据和有关情况:
(一)普查发布的主要数据
1.这次普查查清了水田、旱地、果园、苗圃、花圃以及其他经济苗木6类种植土地的面积、所占比例和空间分布。总面积为11.81万平方千米。
2.查清了我区铁路与道路的路面面积、长度、构成及空间分布。我区铁路路网总长1.25万千米;公路总长9.21万千米,其中,国道总长11160.26千米,省道总长15541.46千米,县道总长28602.47千米,乡道总长36772.39千米。
3.查清了我区水域覆盖的具体情况和空间分布。全区河流总长度43.80万千米;水渠总长度为4.95万千米;湖泊总面积为7068.45平方千米;水库总面积为1131.59平方千米。
4.查清了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合林、疏林、绿化林地、人工幼林、稀疏灌丛、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9类林草覆盖面积、所占比例和空间分布,总面积为85.94万平方千米。
5.查清了我区房屋建筑(区)占地总面积4092.46平方千米,层高在1~3层或楼高在10米以下的房屋面积占89.66%。
6.查清了我区荒漠与裸露地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总面积为14.46万平方千米。其中,阿拉善盟最多,占全区的84.53%。
7.查清了我区陆地国土各类地形地貌的面积和空间分布,其中,低海拔(1000米以下)占43.18%,中海拔(1000米~3500米)占56.82%,高海拔(3500米以上)占比不足0.01%。0°~5°坡度带占我区国土面积的70.90%,5°~15°坡度带占21.63%,15°~25°坡度带占5.68%,25°~35°坡度带占1.46%,35°以上坡度带占0.33%。平原、台地、丘陵、山地面积分别占我区国土面积的33.65%、11.61%、38.18%和16.56%。
(二)普查的特点
这次普查有四个特点:一是全面,全区陆地国土实现无缝隙覆盖;二是真实,遵循:“所见即所得”的原则,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三是精细,普查最小图斑对应面积为200平方米;四是系统,在查清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普查过程中,坚持“边普查、边监测、边应用”的方法,选择不同的专题和方向开展了多项地理国情监测试点。目前,普查成果已经在自治区地级城市空间格局变化监测、乌梁素海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呼伦贝尔草原北部沙带监测、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生态环境监测、河套平原农业发展生态环境监测、呼和浩特城市形态变化监测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新修订的《测绘法》赋予我们的新职责,积极做好普查成果的共享和推广应用,扎实开展我区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