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勘查矿产资源:
(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声古迹所在地;
(六)国家规定不得勘查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1、请注意有限期的申请材料是否过期;
2、收取的材料落款时间必须都在受理时间之前;
3、收取的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