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问题,是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为保障群众的重大财产,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到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赛罕公馆小区、都林办事处时代广场小区等10个社区,张贴《乌兰浩特市部分小区办理不动产入户登记通告》和《商品房入户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并向小区居民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惠民政策。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坚持急需优先,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真正做到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使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