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协助党组书记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评价、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保护与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市场调控、动态监测、开发利用,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价值评估、资产核算、土地储备、综合改革,不动产登记行业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卫星分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地质勘查管理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盟不动产登记中心、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