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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0-01-07 09:17:00 | 【关闭】

在兴安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创新依法行政理念,在 “七五”普法、“放管服”、优化工作流程、信用信息共享,“谁执法,谁普法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在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盟自然资源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强加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保障,成立以局长王占明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国土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法治机构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了配齐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机关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从所属事业单位借调法律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充实到法规与执法监察工作岗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等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

2、加强机关制度体系建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执法的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依法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

    3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工作。一是在旗县市局和有条件的自然资源所建立普法长廊,以漫画的形式向群众讲案例、释法律。二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在设宣传台、出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原始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工作QQ群、微信群、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平台、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网站、地方纸媒等新老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国家宪法体系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国民法治意识。三是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单位,充分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四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宣传台,摆放宣传册,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五是在办案和调解中以案释法,让行政相对人更加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4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质量。2019年的工作中,我局推动行政政复议源头治理工作,指导全系统处理好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跟踪问效。推进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通报制度,提高分析内容的针对性,努力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办好每一件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考评进一步丰富了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提高了依法行政的分值比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对执法证件完成了新一轮的清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避免发生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6、为加快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步伐提供基础保障。我局制定了《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合同管理制度》、《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运转程序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重新调整了《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

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放管结合向纵深发展、优化服务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依法规范、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群众办事要素材料,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手续繁杂问题。

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完成了《行政权力通用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证明类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盟普法依法治理情况清单》。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然资源厅、盟审批服务局的要求,我们我局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收、其他权力等自然资源行政权力清单中法条不规范、不明确、以文件代法条、以地方条例代法律法规的法律层级不明确、行政相对人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了进行了详尽的重新梳理工作,完成了“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的认领和编制录入工作。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数据库建设。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管理和更新工作,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相关检查对象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整理。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操作流程、检查工作规范、探索开展联合检查等工作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并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信用监管工作和常规监管方式的衔接做出工作安排。

3、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开设“双公示”专栏,完善管理台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部门权责清单的信用信息已经在盟行署政务公开网和部门网页平台进行“双公示”。,严控数据质量,做到应示尽示、零遗漏、零错误。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

1、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政府工作相结合开展自然资源工作。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讲解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依法行政的过程作为最好的普法过程,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更好的践行法律、宣传法律。

2、法治宣传教育与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我们坚持“调解中普法”的工作模式,让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紧紧围绕矿区、新城区、农村农牧业区群众生产生活常见多发的矛盾和土地纠纷,深入开展涉及自然资源业务方面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讲解,多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3、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多次深入调研自然资源法规和地方政策的结合点,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的法治创建工作,有效的提高了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治理水平。

在全年的法治政府工作中,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提高了全局整体的业务素质,大力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积极参加全年的普法宣传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国情的认识,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资源、保护地球,普及自然资源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让美丽兴安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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