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22〕3号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吴建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建荣同志任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晨同志任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以上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1月23日。
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