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王怡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盟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10月19日会议研究决定:
王怡梅同志任盟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试用期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任职时间自本次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算。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