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自然资党发〔2019〕24号
盟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按照任职试用期相关规定,经2019年8月21日党组会议决定,同意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转正。
梁艳春同志任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计算;
夏巧红同志任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计算;
李晨同志任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计算;
乌日罕同志任兴安盟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8年5月9日起计算。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