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内自然资函〔2020〕2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兴安盟拟上报自治区申请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内蒙古蓝海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望远山矿泉水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 :0482-8213412 附件: 1、《内蒙古蓝海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望远山矿泉水厂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