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办法(试行)》(内自然资字〔2019〕56号)等有关要求,经企业自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第三方评估,现将2019年度兴安盟拟上报自治区申请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0482-8213412
附件:
1、2019年度兴安盟拟申请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企业名单
2-1、扎赉特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阿尔本格勒石灰石矿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
2-2、阿尔山伊利天然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白狼镇三道沟矿泉水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