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控制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各项业务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并结合我盟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登记业务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登记业务申请,采取以电话申请和电子邮件申请为主,暂不接受纸质报件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需提前与驻盟政务大厅窗口进行电话预约。
二、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材料或补正材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通过报盘软件制作的“.zip”格式的压缩包),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申请类型”,并附材料清单、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至盟自然资源局公告的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在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时提交。我局以政务大厅收件时间为顺序办理。
三、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政务大厅:乌云
电话:8288082
手机:18904828241
邮箱:1842751301@qq.com
盟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刘小川
电话:8227932
手机:15034801023
邮箱: 543932544@qq.com
2020年2月20日